1947年9月—10月,國際氣象組織(IMO)在美國華盛頓召開了45國氣象局長會議,決定成立世界氣象組織(WorldMeteorologicalOrganization,WMO),并通過了世界氣象組織公約。公約規(guī)定,當?shù)?0份批準書提交后的第30天,即為世界氣象組織公約正式生效之日。1950年2月21日,伊拉克政府提交了第30份批準書,3月23日世界氣象組織公約正式生效,標志著世界氣象組織正式誕生。為紀念這一特殊的日子,1960年6月,世界氣象組織執(zhí)委會第20屆會議決定,把3月23日定為"世界氣象日",并從1961年開始,每年的這一天,世界各國的氣象工作者都要圍繞一個由WMO選定的主題進行紀念和慶祝。開展“世界氣象日”活動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使各國廣大群眾更好地了解世界氣象組織的活動情況以及氣象部門在經濟和國防建設等方面所作出的卓越貢獻,推動氣象學在航空、航海、水利、農業(yè)和人類其他活動方面的應用。世界氣象組織是世界各國和地區(qū)之間開展氣象業(yè)務和氣象科學合作活動的國際機構,總部設在瑞士瓦。世界氣象組織擁有成員151個,中國是世界氣象組織最早的創(chuàng)始國和簽字國之一。世界氣象組織的主要任務包括:促進世界范圍氣象觀測網的建立和推行氣象觀測業(yè)務標準化。促進國際間的氣象資料交換和提出觀測、統(tǒng)計資料的統(tǒng)一規(guī)格;促進氣象學在航空、航海、水資源、農業(yè)以及其它方面的應用;促進水文業(yè)務的開展和加強氣象部門與水文部門間的合作;鼓勵氣象學及有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和人員培訓。本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氣象組織主要活動集中在以下幾項國際合作計劃;世界天氣監(jiān)視網計劃;全球大氣研究計劃;人類和環(huán)境的相互作用計劃;技術合作計劃;教育和訓練計劃以及世界氣候計劃等。1971年10月,第28屆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席位。此后,我國陸續(xù)加入了聯(lián)合國所屬的一些專門機構,其中最早批準加入的專門機構就是世界氣象組織。全球氣候變暖使世界各地極端天氣引發(fā)的自然災害明顯增多,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通過全球綜合觀測,人類可獲得有關天氣、氣候和水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掌握這些信息雖然無法阻止自然災害的發(fā)生,但可以做到對災害進行早期預警,提前防范,以及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所造成的影響。